2024年,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在省委组织部和省社科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清廉浙江”总体要求,结合研究院的职责定位和实际情况,持续推动清廉机关建设。现将全年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思想引领,筑牢清廉建设思想根基
一年来,研究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将廉洁自律、清正为民作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强化理论学习。依托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帮助干部增强纪法意识。2024年全年累计开展集体学习10余次,参学率保持在95%以上。
加强价值引导。在人才政策研究、学术研讨和对外合作等日常工作中,强调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把廉洁要求与科研规范、学术诚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形成既讲业务能力、又守清廉底线的价值取向。
二、注重作风养成,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
2024年,研究院把清廉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着力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向好。
坚持务实高效。在人才政策研究和课题推进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研究的原创性和实践价值,做到成果“有质量、接地气”。
坚持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无论是会议活动还是调研差旅,均从简从实,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倡导团结协作。坚持平等沟通、相互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干部队伍中没有发生重大矛盾和不良风气,保障了研究院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风险防控,守住廉洁底线
作为科研与智库型单位,研究院的廉洁风险主要集中在科研经费、项目合作和成果评审等环节。对此,研究院通过强化监督和责任落实,有效防控了潜在风险。
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既抓业务、又抓廉政,做到责任到人。通过层层签订廉洁承诺书,明确责任边界。
加强日常监督。研究院纪检联络员不定期对财务报销、公务接待等事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立行立改。
注重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合作单位监督,在课题立项、经费分配、评审专家聘用等事项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四、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尽管研究院在2024年清廉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与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组织部对“清廉机关建设”的更高要求相比,我院仍存在以下不足:
整体推进不够系统。目前我院尚未形成系统的清廉建设总体规划,相关工作仍以分散落实为主。教育内容相对单一。学习教育主要停留在文件学习和会议宣贯层面,形式较为传统,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创新性。制度执行监督不足。部分制度虽然已制定,但监督检查频次和深度不足,执行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5年,研究院将继续以清廉建设为重要任务,努力实现“抓制度建设、强作风养成、重风险防控、促责任落实”的目标。
创新教育形式。通过案例教学、警示教育、主题党日、廉政微视频等形式,提高廉洁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特别是针对财务、科研经费、合作项目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
推进信息化手段。探索利用数字化工具加强流程管控和风险预警,提高清廉建设的科技含量。
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清廉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2024年是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健全制度规范、优化工作作风和强化风险防控,已经初步构建起清廉建设的基本格局。展望未来,我院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清廉建设与人才研究主业紧密结合,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高水平智库型单位,为建设“清廉浙江”和推动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