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2】【人才时讯】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外专部门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方案适用于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人员,按照三地最优、统一标准的要求,给予外国高端人才最长5年的工作许可期限,并实行统一互认措施。三地还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用人单位提供办事便利。
人才时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发布
返回列表
发布时间:2020-09-04
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研究团队赴余杭调研
2025-07-17
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专家调研和指导仙居青年人才入乡行...
2025-07-17
人才院院长陈丽君教授获2025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社...
2025-07-17
衢州市委组织部领导一行莅临人才院考察交流
2025-07-17
贵州省人才服务局领导一行莅临人才院考察交流
2025-07-17
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调研团队赴宁波甬水桥科创中心调研
2025-07-17
人才院四位专家与研究员获批浙江省新型智库课题
2025-07-17
学术实践两不误,浙江开展企业高层次人才“校企双聘”改...
2025-06-27
在“双向奔赴”中招才引智 浙江百家单位携1800余个...
2025-06-27
今日评说|陈丽君:下一个十年 杭州为何“落子”生产性...
2025-06-27